主题: 为继承财产祖孙二人对簿公堂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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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7/14 2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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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瓦房店长兴岛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因财产继承引起的共有物分割案件,化解祖孙二人矛盾的同时解开了心结,重续了亲情。

【因财产继承,祖孙对簿公堂】

       原告梁某(奶奶)与被告王某(孙女)系祖孙关系,2017年梁某的儿子即王某的父亲因意外去世,梁某与王某都是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合法财产。因王某的父母多年前已离异,其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与奶奶的感情基础一般,继承案中,遗留财产较多,双方争议较大,矛盾随之加深,双方多次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财产中有一处房产所在长兴岛,故梁某某诉至长兴岛法院。

【庭前沟通,线上调解,释法明理化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案件的王正强法官考虑到原被告是亲情关系,系财产继承引起的共有物分割纠纷,遂决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面对当事人均不想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经庭前沟通,线上调解,充分释明法律对共有物分割的几种方式,结合当事人均在外地和长兴岛当地房价实际情况,对分割方式的优劣进行分析,一方面引导当事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用亲情感化,让双方互谅互让,化解纠纷。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线上庭审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作为长辈的奶奶愿意主张房屋所有权,孙女在协商房屋价款上作出让步,奶奶同意在月底前将房屋价款的一半支付给孙女,孙女承诺会积极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看到双方有所缓和,王法官趁热打铁就双方其他继承财产没有分割这一事实向双方释法明理,亲情感化,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以此次调解为契机,冷静下来,把后续事宜处理好。

【案件意义】

       本案中,王法官准确抓住案件症结,用法律理性分析、用亲情温暖感化,以庖丁解牛的精神和技巧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祖孙矛盾,努力达成和解,3年来他本人共审结案件590件,调撤案件257件,调撤率达到43.56%。该案的办理也充分体现了长兴岛法院成立以来在调解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三年来该院审结案件2901件,其中调撤案件1262件,调撤率达到43.50%。长兴岛法院坚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工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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