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开发区法院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从立案到双方达成和解,整个过程只用了四天。
这是一起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被告谢某是车辆驾驶员,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前期谢某与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已经给原告预付了十多万的医药费用,但在后续的赔偿中双方就赔付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原告李某遂将谢某和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等合计70余万元。
为高效解决这起矛盾纠纷,大连开发区法院迅速将该案导入诉调对接中心,指派专门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沐楠按程序将原被告信息录入道交一体化平台,平台自动调取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鉴定结果给出了调解方案,在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矛盾双方参考调解方案最终达成和解。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增长,该类案件已成为人民法院受案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之一。为高效解决这类案件,大连开发区法院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早在 2014年,就在大连开发区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官工作室”,由法官、调解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前置介入道交纠纷的调解。近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大连开发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迅速在诉调对接中心上线了“道交一体化”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
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开创了互联网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以公开的程序、智能化的计算,最大限度的促进类案同判,通过规则和技术的双重保证,既有利于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也免除了当事人在法院、交警队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来回奔波。
下一步,大连开发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道路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的深度应用,不断探索扩大平台的适应范围,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不断提升的司法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柏畅、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