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层楼房 3小时腾退。5月21日,大连中级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仅用时3小时,对由被执行人占有和使用的甘井子区某地的一幢10层楼房及地下部分进行了腾退,将标的物交交付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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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一起合同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该处涉案房产及地下部分,并给付房屋租金五千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大连中级法院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大连中级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了限期腾退公告,并约谈了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但被执行人始终未主动腾退房屋。
为确保本次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大连中级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和腾退计划。行动中,被执行人经传唤未到现场,执行人员与现场门卫进行了沟通,阐明抗拒执行的利害关系。经过执行人员释法明理,现场门卫打开了大门,执行人员顺利进行腾退工作,对楼内的物资及设备等进行了清点和记录、对室内装修部分进行了视频记录。申请人、第三方装修公司的人员全程见证了本次执行行动,并对执行工作进行了录像存卷,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保障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