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立案真的是太方便了,多亏了大连中级人民法院,让我们能够不出市就实现执行立案,真的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非常感谢,企业有活路了!职工有活路了!”。
节后上班第一天,大连中级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何畅接到了当事人的焦急来电:“我们有一个执行案件想要立案,管辖法院是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法院,这个案件非常着急,如果我们现在到内丘县人民法院立案,恐怕来不及了,已冻结的银行账户到5月12日就到期了,请求你们帮我们想想办法,在到期前完成执行立案。”
接到电话后,何畅立刻想到如果材料齐全,跨域立案可以实现15分钟内迅速立案,比邮寄立案、网上立案均便捷。遂与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确定对方法院的收案标准、操作流程,经过反复沟通,成功在5月7日完成执行立案。
跨域执行立案,是指协作法院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协作法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立即将诉讼材料上传,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法院经过在线审查后,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接收立案,并向当事人电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大连中级法院执行局顺应工作形势,不断转变工作思路,依托信息化技术,寻求更智能、高效、便民的服务举措。特别是运用跨域立案协作方式,切实减少群众出行,保障群众诉讼权益,构建起“家门口立案”的新模式,进一步压缩诉讼时间和成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最大的保障。
(董卫)